■背景
  近幾年,隨著智能終端的普及,移動互聯網澎湖民宿高速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發展最快、市場潛力最大、前景最誘人的業務之一。目前,全球移動互聯網用戶已超過15億,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移動互聯網用戶已達4.64億。
  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版權業創造了新的挑戰和發展機遇。權利人、內容投送平臺和電信運營商共商大計、實現共贏的時代和相應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在實踐中,三大電信運營商和大的內容投送平臺以及權利人機構也有積極溝通合作的迫切希望和要求。就此,11月30日,中國版權協會與中國聯通公司在第六屆中國版權年會上共同舉辦了以“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版權運營與保護”為主題的論壇。中國作家協會主席鐵凝,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百度公司董事長李彥宏,中國聯通總經理陸益民,中國出版集團黨組書記王濤,金山軟件董事長、小米科技董事長雷軍,著名音樂人徐沛東,騰訊公司終身榮譽顧問陳一丹,樂視網首席運營官劉弘等融資在論壇上發表了精彩演講,探討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版權運營,如何促進版權產業的融合與發展、版權要素的集聚、版權作品更加流暢的運轉,讓權利人獲取相應的權益,最終實現多方共贏,使移動互聯網下的版權產業更加和諧有序、健康發展。
  權利人眼中的版莊臣權保護
  中國作家設計裝潢協會主席鐵凝:
  版權離我們並不遙遠,相反的,它和我們每個人密切相關。版權保護關係到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健康發展,更關係到能不能有效保護和激勵文化生產烤肉力和原創力。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關鍵是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讓一切文化創造源泉充分涌流。十八屆三中全會發佈的《決定》中在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中強調了“加強版權保護”。在我看來,版權工作就是對我們文化創作源泉與活力的守護。
  版權離我們並不遙遠,相反的,它和我們每個人密切相關。它和每一個作者有關,和每一個讀者有關,對文化的發展來說,它是如此基本、如此重要。它關係著如何保護和激勵文化的創造,關係到人們如何充分地分享文化創造的成果。
  在今天,中國到處是司空見慣的場景,在地鐵上,在公交車上,在機場里……人們都註視著各自的手機,全神貫註,心無旁騖,生活有時候比我們的頭腦走得更快、更遠,我們還沒有來得及想清楚互聯網時代對我們意味著什麼,就已經置身於移動互聯網時代了。當我們正在應對和解決互聯網知識產權問題的時候,移動互聯網就已經到來了。在這種變化中,版權保護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其中一個迫切和尖銳的問題就是如何維護作家的著作權。我認為,這關係到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健康發展,更關係到能不能有效保護和激勵我們的文化生產力和原創力。今天我們認識到,在互聯網時代,作家著作權的保護,必須得到全社會的關註和支持,必須不斷健全法律法規,必須依靠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和執法、司法部門的共同努力。
  我相信,新技術為我們展開的不是一片荒野,而是我們可以生息和安居的家園,在這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了生機勃勃的創造和活躍便捷的交流分享。建設這樣一個草長鶯飛、繁花似錦的家園是我們共同的責任,需要我們共同努力。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
  版權保護歸根到底是對人類創造力的一種保護。
  我想在互聯網時代,在攝影技術、錄音錄像技術日益發達、非常便捷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和版權問題產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繫。我想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版權保護問題變成了和每一個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作家一談版權,似乎就會被人家瞧不起。而今天卻不是這樣了。
  我再談談網絡任意傳播的現象。儘管網站可以理直氣壯地講,我把你的作品搬到網上是擴大你的影響,你應該向我們交費才對,實際上沒有一家網站是為了宣傳哪個作家而把他的作品搬到網上去,往往都有自己的目的,要麼就是名聲的問題,要麼就是為了經濟利益。所以我想,作家發現網站上有未經授權轉載自己的作品,確實可以理直氣壯地去和他們討個說法。可以委托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部,也可以去找國家版權局,或者說作家們還可以聯合起來維權。現在,作家們認識到了維護版權的正義是在幫助國家正本清源,幫助國家建立一個良好的版權形象,幫助國家儘快地與國際同步。因為版權得不到保護,創造就要受到挫傷。版權保護歸根到底是對人類創造力的一種保護。
  我覺得作家維護自己的版權,增強版權意識,對目前這個時代來講,也是多重的。儘管我們一不小心就進入了移動互聯網時代,但是傳統紙質出版物依然存在。過去我在簽很多合同簽時都不好意思看,這樣可能會留下很多“後遺症”,因此,作家朋友們今後在簽訂紙質版合同時,還是要做到先小人、後君子,這比將來訴諸公堂要好得多。隨著中國文學在國際上的影響越來越大,隨著作家的版權意識越來越強,和國外簽訂出版合同的時候,大家同樣應該小心謹慎,以免留下“後遺症”。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網絡版權、電子版權比紙質書的版權更加複雜,出現了很多新的現象,有很多是我們根本想不到的。比如說你寫了一條微博,發了一篇博客,被人廣泛地傳播,有人就把這些收到他自己的書里去,這實際上也是含有版權的,我想精彩的短信是不是也是一種版權呢?假如有一天有個人把很多條精彩的短信變成一本書,你再跟他打官司就來不及了。
  著名音樂人徐沛東:
  因為,傳統互聯網的用戶一般有免費習慣,這對音樂產業發展產生了一些阻礙,而在移動互聯網上,用戶付費習慣已經形成。
  我國的音樂人是一群受人羡慕的弱勢群體。在今天這個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時代,有時候我們感到非常無助。前不久我接待了美國格萊美總裁尼爾,我問他,美國政府每年給格萊美公司多少資金?他告訴我一分不給,那靠什麼運營呢?靠版權、靠版稅。而在我國,很多音樂人要想傳播自己的作品,反過來要付給傳播單位一些錢,這種現象在世界其他國家可能都是比較罕見的現象。音樂產業的核心是音樂作品,沒有了音樂作品,音樂產業將喪失生存的基礎。但是,如果音樂作品被他人隨意非法盜用,音樂產業將難以正常發展。因此,可以說版權是音樂產業發展的關鍵。
  移動互聯網是新時代的產物,它對音樂版權運營與保護的影響已成為業界亟待研究的新課題。數字技術及互聯網的廣泛使用,極大地增強了音樂產業的創造力和傳播力,催生了新的業態和表現形式。數字音樂、網絡音樂異軍突起,成為音樂產業發展的主流。在運營方面,正版音樂在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可能會好於在傳統互聯網的發展,傳統互聯網用戶一般有免費使用的習慣,這對音樂產業發展產生了一些阻礙。而在移動互聯網上,用戶的付費習慣已經形成。但是,在我國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大行其道的時代,音樂產業只靠版權收益依然無法生存。
  21世紀以來,互聯網高速崛起,音像製作的數字化時代迅速發展。在全球範圍內均出現了傳統唱片(CD)銷量急劇下滑,數字音樂急速提升現象。因為數字技術和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音樂的複製、傳播效率大大提高,盜版也變得非常容易,這給音樂產業的版權保護帶來了難題。
  2012年,移動互聯網音樂爆髮式增長,成為我國音樂產業最令人註目的一個亮點。目前國內比較主流的音樂應用APP大約有10款,各種手機應用商店里的音樂類別、應用種數多達2萬~3萬個。據統計,當年,只有少數移動互聯網音樂經營者以移動互聯網音樂版權使用費的名義向各唱片公司、作者支付了不超過4000萬元的版稅,這其中付給權利人的就更少了。首先這些錢付給唱片公司,唱片公司再拿出很少的部分分給作者。如果音樂人獲得的報酬得不到保障,就沒有了動力和能力創作更多更好的音樂作品,音樂產業的發展將失去根基。
  近年來,國家版權局聯合公安部、工信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集中開展了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劍網行動”,且取得了不錯的成績。特別是在網絡視頻領域,盜版的網站數量急劇減少,傳播經營正版視頻的網站規模不斷擴大,贏利模式也逐漸形成,網站經營者和權利人都開始有了不錯的收益。相比之下,網絡音樂產業近年來雖有好轉,但盜版問題仍十分嚴重,音樂人的收入十分有限,很多獨立音樂人的生計都難以為繼。因此,建議政府部門在“劍網行動”等專項行動中加大對網絡音樂盜版的打擊力度,加強對音樂網站的主動監管。同時,加大對網絡音樂產業的引導管理和扶持力度,為廣大音樂人創造一個更好的創造環境和發展空間。
  企業大腕們話說版權運營
  中國聯通總經理陸益民: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對於版權的收費要比在互聯網時代通過計算機要容易得多。
  應該說這短短的幾年,中國聯通的3G用戶已經突破1億,對中國聯通的業務發展也產生了巨大影響。在此過程中,中國聯通也積極探索內容產品和應用的服務創新,並且中國聯通也創造了自己的應用商店、閱讀、音樂等業務,初步建立了規範的版權運營與保護新模式。
  首先,在管理層面上,規範了與內容提供商的合同約束,執行規範的版權審核制度,在集團層面加強了版權集中管理。其次,在技術層面,加大投入力度,投入千萬元的資金建立版權信息化管理系統。在版權保護上,比原來的互聯網還是有長足的進步。也就是說,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對於版權的收費要比在互聯網時代通過計算機容易。再次,在機制層面,建立了有效的投訴爭議處理渠道和流程,發生版權投訴後及時下架問題的內容資源,組織內容提供商和編審運營方進行核查,確認責任的歸屬。近年來,通過與產業鏈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國聯通在應用商店、音樂、閱讀等領域的發展勢頭良好。同時,中國聯通還加強了資本層面和內容產業鏈的合作。比如說中國聯通還與中國出版集團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我們現在有幸成為中國出版傳媒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同時我們還和中國電影集團建立了緊密的合作,也成為了中國電影集團股份公司的發起人。
  通過近年來的實踐可以看到,未來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版權載體的數字化比例會越來越大,版權內容正版化趨勢將越來越明顯,版權管理的集中化需求也越來越迫切,構建良好的移動互聯網版權運營與保護機制和行業生態需要權利人、內容分發渠道、消費者以及政府部門的共同努力。
  我希望,第一,在產業鏈合作上取得新的突破。價值鏈的上下游合作共贏是保證產業良性運轉的前提,只有在各方參與者積极參与到新模式中來,共同把蛋糕做大,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享價值,才能實現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我希望產業各方積極探索移動互聯網下的版權運營的贏利模式和分成方式,實現版權人、內容提供商和運營商的共贏。
  第二,希望在版權集中管理上取得新的突破。目前網絡中的信息量非常巨大,一部作品有多個提供者的現象十分常見,給數字版權運營帶來了巨大困難。版權的集中管理可使相關業務的版權爭議大大減少,有利於相關各方價值的實現。實現了這一點,就需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廣大著作權人的力量,著作權管理組織可以作為權利人和運營之間的紐帶,為權利人實現版權利益和運營企業內容正版化提供便利。版權運營企業也應與著作權集體管理者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從源頭控制內容的版權真實有效。
  第三,希望在立法保護上取得新的突破。當前,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對版權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但也必須看到,網絡作品的傳播是新興業態,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還需要不斷地與時俱進。因此,我們建議立法活動綜合考慮產業各方的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移動互聯網版權運營的健康發展。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百度公司董事長李彥宏:
  互聯網和各個版權方的關係是比較複雜的,可以說是愛恨情仇什麼都有。
  過去,不少人看影視節目可能會到中關村去買盜版碟,而現在,大多數人會通過視頻觀看,就此形成了我國巨大的互聯網視頻產業,雖然這個行業還在虧錢,但正版已占了它的主流。
  中國的互聯網是全球成長最快、最有潛力的互聯網市場。但是從滲透率的角度來講,一直到今天我們還不到50%,和美國等有些國家高達90%以上的滲透率相比我們其實還是比較落後的。我認為,互聯網和各個版權方的關係是比較複雜的,可以說是愛恨情仇什麼都有。這幾年百度在版權保護上投入越來越大,已花了40多億元的版權費用,包括視頻、音樂、游戲等各個方面的版權。我們和很多版權方都有很好的合作,但是也有摩擦。互聯網從它誕生的第一天起,倡導的就是所謂自由、開放,甚至是免費,而版權的擁有者通常是希望立即就能收到錢,大家確實有很多觀點上的不一致。但這其實也很正常,不光是在中國,在美國也一樣。從谷歌到蘋果、亞馬遜,都不可避免地多多少少和出版商、各類版權擁有者發生了很多摩擦。最近我看到紐約法庭判定谷歌圖書館計劃不侵權,這裡面到底是什麼道理,需要業界研究。
  若干年前,我們買了一個公司,擁有了幾十萬本圖書的版權,購買這家公司之後,我們發現有一個問題:根本無法將圖書內容接入到百度的搜索引擎當中,因為圖書電子版不是互聯網格式的。最後這家公司在短短的二三年中就消失了,當時收購的費用也都打了水漂。這說明什麼?說明在版權和新技術結合的過程當中,會出現很多想象不到的問題。
  今天的移動互聯網,其實和傳統互聯網有很大的差別,特別是智能、大屏幕手機的出現。原來我們以為,手機是大家利用碎片時間的一個很好的方式,可後來卻發現,在手機上看長視頻的人越來越多。今天的手機,大家更多地在使用聲音、照相機、圖片,這些改變都會對版權的擁有者產生根本性的轉變,即這個改變是從PC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的一個巨大改變。我剛纔講,互聯網產生的時候,大家講究的是自由、免費、分享、開放,但是到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時候,我們發現它在產生一個閉環。
  (原標題:移動互聯網與版權方面臨著愛恨情仇)
(編輯:SN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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